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对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干预和处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开展本年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23、2022、2021、2020(五年制)级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列为学业预警对象:
(1)入学以来不及格门数达4门及以上者;
(2)入学以来累计学分不达标者;
(3)2023级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
二、预警工作安排
1.第7周,教务处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情况统计学业预警初步名单,并通报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名单,进行学业预警审查,删除因休学、出国、交换等可能误预警的学生名单,形成最终的学业预警名单。
2.第8周-10周,各学院对预警学生下达《南京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安排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业指导教师等)约谈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帮助分析原因。并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业情况,共同配合,督促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主动参加学业帮扶与指导。
3.第11周,被预警学生向学院教务办提交《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改进计划书》(附件2),院教务办做好学业预警通知书、学业改进计划等书面材料归档工作。
4.第12周,各学院将《学业预警年度工作小结》(附件3)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学业预警工作关系到学生学业完成和学风建设,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加强教务、学工的协调配合,以生为本,认真履行职责和精心组织,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