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11-15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产出更多有显示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成果,现开展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继续深化项目立项和结项改革,延长项目实施期,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注重培育项目成果质量,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申报程序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省级重点(国家级)、省级一般(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类项目(含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两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选定创新性、前沿性的研究内容,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正常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的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而开展的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在学校、行业或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或前沿性科学研究等)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全体本科生,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主持人为2023级学生。创业类项目第一主持人为非毕业班的在校本科学生。每位学生只能主持或者参加1项项目。

2、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团队(项目组)为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分第一主持人、第二主持人),每个项目组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不少于3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品学兼优、成绩良好以上(已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精神。项目组成员要求相对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项目团队要求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能够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申报省级、省级重点(国家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必须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申报校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应有两年工作经验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项大创项目。连续2次终止结项的指导教师暂缓指导。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鼓励省级、国家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4、创新训练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可考核性。鼓励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与指导教师科研项目、产业一线实际工程问题、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研究、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研究、热点问题社会调查研究等工作紧密结合;鼓励创业类项目与产业最新需求、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训练结项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内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等相结合。

5、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需由已注册公司或组建创新创业工作室的学生团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由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工作室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2024年12月1日前,学生向学院提交《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学院遴选:学院做好遴选及排序汇总工作,遴选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2月15日前将所有项目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厚生楼304室,电子版交至513409432@qq.com。

2.学校立项:2025年1月上旬,学校结合学院提交结果遴选并在教务处网站(菁林园:http://jwc.nnu.edu.cn/)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注:省级以上项目的确定将结合中期考核结果和省下达的项目数确定,另行通知。

四、立项数和项目经费

2025年度拟计划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650项左右,学校将对结项的项目以后资助的方式给与一定经费支持。

五、考核和结题

项目执行期限约为一年半(2025年1月至2026年5月),立项项目需接受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时间分别为2025年5月下旬和2026年4月下旬。不参加考核、不提交考核报告或者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资助。

六、学分认定

学校将根据最新的《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和学分认定办法》,给予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联系电话:85898015 联系人:李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