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修订)(宁师大〔2023〕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2023年度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的在职教师。2023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各教学单位奖励名额详见附件1。
二、学院评审推荐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照奖励原则、评奖条件和程序,制定评奖细则,确定适合本院工作实际的教学工作量具体计算办法,并在院内公示。
2.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和学院遴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所有推荐人员均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留学院备案。
3.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文档、综合评教情况、教学成果等情况,进行评比,产生学院内一、二等奖建议名单,其中一等奖总数不超过奖励名额的30%。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院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1.关于总体要求。教学奖宁缺毋滥,学院可以小于限额申报。各学院应掌握学校政策意图和导向,按学校文件规定,推选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本科教学综合评价优秀的教师。
2.关于教学工作量。本奖励是对本科教学的奖励,只应体现本科教学相关课时数及本科教学工作量。各学院应准确把握本科教学工作量饱满的内涵。课堂教学时数是本科教学工作量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课堂教学时数与教师教学工作量出入过大的,各学院应对该申报教师做出针对性的补充说明。
3.关于督导查实问题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教务处将督导在教学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反馈至各学院;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将依据《南京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委字〔2018〕64 号)对师德进行审查。两者查实有任一问题的,都不能参加本次优秀教学奖评选。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4日前提交材料1的电子稿以及材料2、3、4的PDF版本。
1.《2023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学院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稿,命名为:学院代码-学院简称-2023教学奖汇总表。
2.《2023年度本科优秀教学奖学院推荐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网站公示截图,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师德师风审查意见表,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联系方式:厚生楼304室 周老师 85891847, 邮箱471975058@qq.com。
南师大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